智学网依据青海教育考试网公布的《青海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推行细节》获悉,2025年青海高考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第三十六条自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以下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五)“民族艰苦区域”考生加分:
A区:玉树州6县(市),果洛州6县,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质就读地均在本地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B区: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海北州海晏县、门源县、祁连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质就读地均在本地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汉族考生加5分。
C区:海东市6县(区),西宁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质就读地均在本地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D区:西宁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考区考生不享受“民族艰苦区域”加分政策。
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考生在户籍所在州域内高中学校实质就读的,享受A区“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
省内异地集体办班办校考生,享受户籍地考生“民族艰苦区域”加分政策,加分分值减少2分;省外异地集体办班考生,享受户籍地考生“民族艰苦区域”加分政策,加分分值减少5分。省内外异地集体办班办校考生中途转学至省内就读的,根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享受“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
对于省内跨加分地区实质就读的考生(含多个地区),若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在某一个加分地区内实质就读,则享受该地区“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若高中阶段三年在两个或多个加分地区内实质就读,则按实质就读地“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享受“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
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质就读学校不同(实质就读时间连续超越15天或累计超越45天),即“人籍离别”的,不享受“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往届生仅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和次年享受“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同等学力考生不享受“民族艰苦区域”项目加分分值。
高考考试加分项目须由考生本人申请,填写高考考试加分资格申请表,并在高考考试报名期间完成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愿舍弃享受照顾加分,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申报“民族艰苦区域”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亲生爸爸或妈妈一致。
第三十七条享受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高中学校、考区、市(州)、省考试院四级公示后方予认同。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的班级。公示的信息应包含名字、考生号、身份证号、性别、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学校和实质就读学校信息、爸爸妈妈名字、申请加分项目及分值、最后审核确认加分分值。学校、考区、市(州)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高考考试当年9月底;省考试院在青海教育考试网公示至高考考试当年年底。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用。
第三十八条考生本人须对所申请的高考考试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对于以弄虚作假等方法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处置,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加分资格审核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对有关职员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倒查追责。
第三十九条依据经济社会进步和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分值推行状况,打造高考考试加分政策动态调整评估机制,适合健全有关规范,持续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一)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职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段,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实行。
(三)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公告》(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实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经共青团中央年轻人志愿者诚信联合勉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年轻人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