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学校中文全名:湖南工程学院;学校英文名字: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国标代码:11342;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人民政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实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拟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则,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推行。
第四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31-58688908,举报邮箱:hgjwjc@hnie.edu.cn。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需要,依据学校进步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进步、生源情况和社会需要,拟定2021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水平。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依据生源状况确定提档比率,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当地相同种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当地相同种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可以被录取。
第八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认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取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中一年级项加分,且高低于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需要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轮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状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安排专业。对没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在非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在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并赞同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录取,在综合改革省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调剂。若不认可调剂,作退档处置。
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介绍规定的选考科目需要。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用方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试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录取方法实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若无明确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如总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表演专业招收伏装表演方向考生,依据用人单位招聘需要,原则上需要男孩身高180cm以上,女孩身高168cm以上,身材比率匀称,不符适用人单位需要的考生建议慎重考试报名。录取方法根据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五章怎么收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学校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根据湖南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怎么收费,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详细情况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nie.edu.cn/recruit/index/index)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置。对于弄虚作假情节紧急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进行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成本。
第十七条学校设置了奖、贷、助、勤等多途径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手段予以资助。学校主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湖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讲解。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联系方法:
招生:https://zs.hnie.edu.cn/
咨询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兼传真)
学校主页:https://www.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湘潭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