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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www.lwtzs.com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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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坐落于中国湖北武汉的综合性大学,成立于1949年。该校是教育部直属、中央财经大学所属的“211工程”重点支持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革新平台”高校之一。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继续推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智学网将为你提供最新的招生简章,帮助你更好地知道招生政策和考试报名条件,为你的高考考试的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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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重点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途径,促进教育公平,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公告》(教学司〔2023〕4号)相关需求,2023年我校继续推行高校专项计划,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1、报名对象及条件

  考试报名学生须同时拥有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考试报名要求;

  (二)本人及爸爸或妈妈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推行地区的农村,本人具备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备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质就读。

  2、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招生计划为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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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需要。

  3、报名日期、方法与需要

  (一)报名日期:4月25近日登完成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法

  1.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根据系统需要完成报名。

  2.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材料包含: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及爸爸妈妈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报名需要

  1.上传至报名网站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详尽、准确、明确,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2.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3.未按报名网站需要完成报名步骤或报名材料不符合需要的,报名无效。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舍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考试报名资格。

  4、审核及录取方法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近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二)我校将依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率,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需要和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介绍进行填报。

  (四)我校将从高考考试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需要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高考考试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

  (五)录取时,我校可依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考试报名状况及生源水平,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合调整。

  5、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考核成绩,并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获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三)我校不收取考生报名成本。

  6、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 88386200

  监督邮箱:zsb@zuel.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区域学生工作的公告》(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实行。如教育部门有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实行。

  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文章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gkxx/ncdzjz/202304/20230404/2271736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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