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学生,依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名: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代码:14310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湖南衡阳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邮编:421005)
第九条主管单位:湖南教育厅
第十条学院概况: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湖南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湖南衡阳,东眺秀水湘江,北望名刹南岳。校园规划面积一千亩,建筑面积27万平米。校内环境优美、楼群挺拔、茂林修竹、芳草如茵。
学院以“水平兴校,特点强校”为宗旨,秉承“明德修能致用求新”的校训,塑造“工商”品牌。我院下设工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医护学院,共开设三十四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经五大学科。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打造了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资深教授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为学院教学水平的提升和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学院每年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构建了一支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务实、进取的专职师资队伍。
学院积极革新特点办学的道路,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塑造“零距离”就业,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高度看重就业工作,先后在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区域设立就业联络处,历年安置工作做到用人单位称心、父母放心、学生安心。自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万名有用人才,成才典范灿若繁星。
第三章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怎么收费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及其有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过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介绍34个(详见招生专业介绍状况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介绍、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2021年招生专业介绍状况表
第十三条怎么收费:学院严格实行湖南教育厅、财政局、物价局核定的怎么收费。
学生因正当理由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经学院赞同,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率:依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状况确定调档比率。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学院赞同接收由省级招办按2、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置: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方法:第一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考试报名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需要: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男女孩比率: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孩比率需要。
第五章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资格:依据有关规定,新生未经学院赞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是高考考试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退回原籍。新生复查发现的弄虚作假情节紧急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十六条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方法:
1.按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
2.按国家有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低于8000元。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六章监督及其他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734-8593338。
第十九条郑重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工作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维持电话畅通,便捷学院准时和考生交流。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法:
学院地址:湖南衡阳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邮编:421005
招生电话:0734-8593358
传真:0734-8593325
学院网址:http://www.hngsxy.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