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高招网 > 中考资讯 > 备考 中考心理

2024年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qmyyt.com 2025-01-29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比较适合我们的专业。image.p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质状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中文名字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字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凡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全方位贯彻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策略、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建议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实行机构。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实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推行细节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情;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情初步解决方法,采集、统计招生重大事情决策所需信息;

  (四)依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拓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种类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置,并将违规事实处置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负责推行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置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同意考生、父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依据国家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地区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编制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有关考试报名条件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用时坚持水平优先、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投放到考试报名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招生种类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依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报名状况,确定调档比率。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率一般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率一般低于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同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能超越20分。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种类招生考生,其打折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同分排位的,根据考生实质高考考试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质高考考试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依次根据实质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人别比率。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没有完成的计划将寻求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没有完成的计划将寻求志愿。寻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分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对高考考试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考试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有关需要,其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

  对于内蒙古普通类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法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实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部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简称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导建议》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方法,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有关类别招生简章实行。中国大陆西藏班和中国大陆新疆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实行。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察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状况予以处置,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方法获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实行国家和天津有关规定。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80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根据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怎么收费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调整怎么收费,则我校实行新规定。

  第十八条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法查看: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考试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拟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热点专题

  • 2024年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2024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 2024年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江西传媒职业学

[]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