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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www.umucn.com 2024-06-24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考试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2024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管部门:江苏教育厅。学校办学地址:江苏徐州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高水平高职院校。学校创办于1964年,占地近1200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34个招生专业介绍、4个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和6个省级研发中心,坐落在两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迤逦九里山,北望碧波荡漾九里湖,山水相连、人文汇集;校园芳草萋萋,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字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依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区域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帮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同意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的、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生源人数、地区协调进步等原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状况,综合剖析,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含专业名字、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考试报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实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需要)。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率无需要。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各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需要,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打折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理工类(物理类)、文史类(历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考试改革策略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率。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如所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置。投档成绩相同状况下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入校第一学期末可申请跨专业群转专业,第二学期末可申请专业群内转专业,均需通过考核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且不能转回原专业。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考试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根据《江苏物价局江苏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物价局江苏财政厅江苏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方法》(徐工职院发〔2018〕129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具体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500元,具体按上级批准的备案标准实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助贷政策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勤、助、贷、减、补、免”助学体系,不断提高“精确资助”工作水平。学校设立“绿色通道”规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出色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

对于全国贫困家庭学子,我校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原建档立旧车网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准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同意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受理电话及邮箱:0516-85782200、19852082200;jw@mail.xzcit.cn。

第二十五条 违规处置

凡在招生录取中违规的考生及员工,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置。考生的违规状况将报各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考试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

学校网址:http://www.xzc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与服务网网址:http://zsb.xzcit.cn/

电子邮箱:zsb@mail.xzcit.cn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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