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高考考试频道依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公告》获悉,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考试报名工作需要已公布,报名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具体如下:
(一)加大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调机制
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民族事务、人社、卫健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推行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SEO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依据本公告及有关文件规定和需要,分别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有关需要,可结合当地实质,因地制宜、精确施策,探索推行便民、高效、规范的高考考试报名工作模式。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报名条件审核
各地要高度看重高考考试考生报名条件审核工作。要切实落实“哪个主管、哪个审察,哪个签字、哪个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条件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预报名表》初审人、复审人要明确签字(签章),报名结束后,扫描图片大全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能变通或变相实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禁颁布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各盟市和旗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考试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考试报名条件审察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职员是直接责任人。
报名期间,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需要严格审核,出现材料弄虚作假、有关手续不全、缺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模糊不清、填写内容不同、不全等状况,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各地要革新工作办法,尤其是对当地区区外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父母的从业和实质居住状况,要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法进行审察。要加大对有关考生报名结束后实质就读及父母应拥有条件的后续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条件。
(三)加大政策宣传,做好考生培训和服务
各地要充分借助多种途径广泛宣传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政策、规定和方法,让广大考生和父母了解、知道、理解有关政策,重点宣传报名要求、时间、地址和需要注意的地方等。
各中学校长要与所属教育局局长签订《中学校长责任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中学所在旗县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网站照拍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据此确定符合报名工作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责任书》的中学,取消组织报名条件。各中学要提前做好宣传培训,并组织本校学生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公告》(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做好残疾人考生的宣传工作,将针对残疾人考生的合理便利手段等告知考生并做好服务。
各地要加大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是加大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书,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有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考生不能在我区和其他省(区、市)同时报名参加当年高考考试。
(四)完善公示途径,健全信息公开公示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类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要分别对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
报名期间,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确保考生和父母有问题可以准时得到解答。
(五)加强违规处罚,依法严格督查追责
考生、考试员工、社会别的人员在高考考试报名各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提供不真实个人信息、以不真实报名材料获得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要求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考试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条件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并通报自治区教育厅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置。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能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置。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历程、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提供不真实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有关职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涉及“高考考试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按规定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提供在线报名场合和拓展有关培训的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对不按规定拓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和“高考考试移民”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员工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试考试知识点设置资格。
对各类违规行为,可通过有关途径或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请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准时将本公告转发至所属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当地区各有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