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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www.shenmubaoding.com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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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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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一条基本状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字: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
10647

  3.举办者:重庆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高雅,是“重庆园林式单位”;有、省级特点专业11个,省级特点学科专业群2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革新平台5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3.14亿元,馆藏各类载体文献1055.8万册(种),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健全;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311人,正高职称179人,副高职称359人,博士学位教师45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1人,双聘院士2名,“巴渝国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9人,重庆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重庆英才领军人才3人、重庆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重庆“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8人,有重庆科技革新领军人才、重庆有突出贡献中年轻人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兼职硕士生导师近10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余人,有重庆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2个,重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革新团队16个;近三年,学生科研革新意识、科研革新能力显著提高,累计获学科竞赛奖1052项,省级奖励3636项;毕业生不只在研究生升学、公务员招考、教师公招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年终就业率维持在95%以上。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三条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低于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涪陵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石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根据协议就业。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江师范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后,可免试入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3.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10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使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出色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教学,故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考试报名。

  第五条招生专业介绍(类)

  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介绍共53个,其中17个普通本科专业按7个大类进行招生,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进校一年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策略进行专业分流,专业类及所含专业具体如下:

  1.媒体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互联网与新媒体专业);

  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3.材料类(含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5.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

  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7.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六条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需要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参考有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需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七条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实行。认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需要首要条件下填报有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介绍(类)的选考科目需要以重庆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看。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难以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同分排序规则:第一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第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试报名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实行。假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实行。

  第八条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出色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出色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出色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出色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革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3.校长奖学金: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取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第九条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校严格根据重庆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规范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怎么收费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汇编上公布。

  2.住宿成本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质学习时间和实质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法

  学校地址:重庆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https://www.yznu.edu.cn/;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b.y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72792000;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第十二条章程范围和权限讲解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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