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获悉,2024年福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中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贯彻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办学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普通高考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3979(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厦门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邮编361024)
第六条种类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主管部门:福建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全方位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员工实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状况。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置招过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对考生体检需要根据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推行。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能”“八项基本需要”等纪律,依据《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的规范,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已推行新高考考试政策的省份,我校所有录取专业均无选考科目需要,所有科目组均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未推行新高考考试政策的省份,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史类、艺术理工类、艺术类、体育文史类、体育理工类、体育类依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3.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如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时,由我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各省、市招生录取推行方法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
4.2024届普高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五育需要全方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要紧参考。
5.学校严格根据各省、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精神安排录取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录取照顾政策,以各省、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无男女孩录取比率需要。
第十六条所有专业无加试需要。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小心填报。
第十八条教育类专业、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收有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有紧急身体缺点的学生,其他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九条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校长签发的《录取公告书》,并根据教育部需要和福建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网站招生专栏查看预录取状况。
第五章怎么收费
第二十条依据福建进步和改革委员会、福建教育厅、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福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推行细节》(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实行。
1.学费收费标准:
(1)云数据与会计、市场推广、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社会体育专业,每生11800元/学年。
(2)电商、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动漫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管理、健康管理、工程造价、文化创意与策划、护理、网络推广营销与直播电子商务专业,每生12800元/学年。
(3)软件技术、外贸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云数据技术、AI技术应用,每生13600元/学年。
2.住宿费怎么收费:学生公寓(有空调、独立厕所、阳台)住宿费6人间1700元/学年/生,7人间1500元/学年/生。
3.其他代办费:
教程费、军训服饰费、保险费、体检费等成本,详细清单待入学注册时告知,约为2000元左右,均以当年实质收取为准。
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终核定标准实行。代办费由学校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能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质发生额结算。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成本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方法均严格按《福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推行细节》实行。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公告书,按学校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提出延迟报到申请,经学校赞同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能超越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方位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依据复查状况予以处置,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四条毕业及就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八章资助体系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国家规定推荐出色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校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依据各资助单位/企业需要对出色学生进行奖励。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少量的勤工助学职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成本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依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法解决就学期间的成本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需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讲解
第二十九条咨询、查看、联系方法
凡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可登陆学校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我院招生办网页:网址:http://www.xmxc.com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6266777、6263777;招生办传真:0592-6265262
联系老师:刘老师18959293199(微信同号)QQ:2293193253
叶老师18030213416(微信同号)QQ:1404590070
招生投诉电话:0592-315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