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全名:辽宁大学
(二)办学地址及校址:
沈阳蒲河校区(辽宁沈阳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办学专业:法学、哲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政治、朝鲜语、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历史学、考古学、档案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推广、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市场推广、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工商管理(新华国际商学院)、市场推广(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新华国际商学院)、金融学(亚澳商学院)、会计学(亚澳商学院)、国际商务(亚澳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沈阳崇山校区(辽宁沈阳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办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工程力学、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制药工程。
辽阳武圣校区(辽宁辽阳年轻人大街38号)办学专业:英语、日语、俄语、翻译、商务英语。
(三)办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米(约合218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米;生均宿舍面积10平米;生师比18.9;专任教师1503人,其中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率为88.2%;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2706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8376.6元;图书307.8万册,生均图书95.2册。
2、招生计划特不要说明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方法,预留计划比率和用原则。
依据本校人才培养目的、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水平、就业状况、地区协调进步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原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
普通类预留计划低于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低于计划的15%。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水平好的省(区、市),综合考虑上述原因可适合调整招生计划。
(二)语种限制有关说明:
1.只招英语语种的专业:
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三)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介绍(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需要、综合素质档案的用法方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在第三批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介绍的选考科目需要以相应省份有关部门2019年公布为准。
3、专业设置说明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与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5、收费状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规范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介绍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详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需要,学校应依据学生实质学习时间和实质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打造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多项目奖助学金、多类型勤工助学、多方位困难补助及政策性学费减免为辅的健全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单项100元/学期;社会奖学金若干项。
3.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会助学金若干项。
4.勤工助学职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学校依据勤工助学职位及专业需要进行安排。
5.困难补助:学校会依据临时突发事件及特殊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依据国家、省资助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严格根据国家及辽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和评比结果公开、公正,广泛同意师生监督。
6、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实行)。
(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需要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海外学习。海外就读阶段学费实行海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与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亚澳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外方学位授与标准的颁发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7、录取方法说明
(一)投档比率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率)。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二)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有关省市区需要实行。
2.在提档时实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考试加分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实行所有高考考试加分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按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3.艺术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
4.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2、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5.普通类进档考生中,考试报名同专业的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第一,享有省招考委认定拥有加分者优先;第二,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第三,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且外语成绩高于外语满分的7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7.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政策实行。
8.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含: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推广、人力资源管理)、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上述对应大类具体状况详见“专业设置说明”。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依据成绩及志愿状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2.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低需要的说明。
(1)所参照控制线乘比率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低分数线,则该专业实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低控制线。
(3)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有关规定为准,如无有关规定按强基计划对应的控制分数线划定。
3.关于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成绩用校考合格成绩,其他专业成绩用对应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8、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思想政治、身体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置。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订做出相应处置或取消入学资格。
9、特殊种类招生提示
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方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辽宁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应种类招生政策信息实行。2021年辽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10、联系方法
通信地址:辽宁沈阳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学校网址:http://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