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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rengdiu.com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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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5年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期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校招生章程,充分知道学校特点与专业设置。愿你们在高考考试中发挥出色,考入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开启生活新的篇章!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实质状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本科办学地址为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方位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实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实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推行细节;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拟定学校招生章程;

(三)做好特殊种类招生考试工作;

(四)协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组织拓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父母宣传介绍学校状况和招生政策;

(五)有序完本钱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置录取工作中遇见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拓展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和录取资格复查;

(八)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同意考生、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种类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相关需求,依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目、生源水平、经济社会进步需要趋势、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同度等原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需要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用时,坚持水平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需要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拓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种类包含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中国大陆西藏高中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依据台湾区域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种类。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生源状况确定提档比率,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四条 在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学校认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规定进行加分提档并安排专业(加分分值低于20分)。对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同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五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六条 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要符合我校2025年各招生专业介绍(类)选考科目需要。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学校”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第十八条 根据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需要的状况下,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不区别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孩比率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特殊种类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方法进行。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依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作以下规定: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可以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精尖班)、理科试验班(纳米科学与工程试验班)、安全工程、矿业类、冶金工程(低碳智慧冶金和策略金属提取)、储能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智能技术、纳米材料与技术(前沿材料与将来技术)、智能化类、AI、通信工程、应用物理学、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三)不可以准确辨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含云数据管理与应用(云数据与金融试验班)、工商管理类(数智管理试验班)等专业。不可以准确在显示器上辨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可以录取到计算机类专业。

请考生依据个人身体情况,小心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察和录取资格复查。审察或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
2025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个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个人5000元/学年。如国家调整2025年怎么收费,各项怎么收费最后以北京物价局核定的规范为准。

第二十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高度看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手段,打造起“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网址为https://www.ustb.edu.cn/,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第二十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成本。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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