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西藏班2023年高考考试考生:
依据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班高考考试招生工作安排,为确保西藏班考试报名考生广泛知道并按时参加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和政治考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
2023年考试报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5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并且在2023年西藏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勾选“公安面试”的西藏高中班(校)高考考试考生。
此次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和政治考察仅面向西藏高中班(校)考生,西藏区内生源考生不可以参加。
2、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
(二)地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地址为:西藏拉萨城关区桑伊路1号)。
(三)需要:
1、考生务必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9:30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合;未按规定日期准时间集合的,视为2023年不考试报名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体检、面试和体能评测。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考试准考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原件及6张最近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穿着夏天运动服饰和运动鞋。因体检无验血项目,考生早晨可正常饮食。
3、为确保考生准时适应高原气候环境、可以正常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评测,未进藏考生需提前进藏适应气候环境(提前5天进藏为宜),请考生合理安排名程。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评测前几日,全体考生需合理饮食、充足睡眠,保证身体健康,防止出现身体不适情形。
4、在拓展体检、面试和体能评测工作中,如发现考生由别人冒名顶替参加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有关规定,取消参加体检、面试、体能评测资格。
3、政治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西藏班考生政治考察工作从2023年5月22日开始至2023年7月3日截止。
(二)政治考察表格领取单位:考生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领取政治考察表,并根据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具体需要参加政治考察。
(三)政治考察材料报送单位:完成政治考察后,考生务必于7月3近日将各类政治考察材料报送至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
(四)需要:
1、因高考考试招生工作时效性需要高,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治考察工作,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已于2023年5月22日在“西藏微年轻人”“平安西藏”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招生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和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告知西藏班考生提前参加政治考察。截至现在,尚未参加政治考察的考生请务必抓紧与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联系,抓紧参加政治考察。未在2023年7月3近日完成政治考察的,视为2023年不考试报名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拓展政治考察工作。
2、参加政治考察时,考生须将本人毕业高中出具的有关现实表现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处(局)政治处(部)。
(五)工作联系电话:
拉萨公安局政治部:姚警官,0891--6538029;
日喀则市公安局政治部:陈警官,0892--8822993;
山南市公安局政治部:韩警官,0893--7863041;
林芝市公安局政治部:白警官,0894--5822179;
昌都市公安局政治部:陈警官,0895--4836689;
那曲市公安局政治部:尼警官,0896--3242108;
阿里公安处政治处:谭警官,0897--2821824。
4、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和体检体能评测项目及合格标准
以下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和体检、体能评测项目及合格标准,请各位考生知道。
(一)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考试报名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共,热爱中国特点社会主义规范;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备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备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评测合格标准。
(二)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实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士170厘米及以上,女人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士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人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体重指数保留1位小数。如:一男孩体重为70千克、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即为合格。
3、视力:任何一眼*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一同性内、外斜视低于15度。
6、没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7、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8、嗅觉未丧失,不迟钝。
9、血压:缩短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10、心率:每分钟大于50次且小于110次;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排除病理性改变的,合格。
11、无影响面容且很难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12、外观没有明显疾病特点或其他特点,如五官畸形、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等。
13、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低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低于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明显瘢痕。
14、身体*露部位(以着夏季服装短袖T恤及长裤和正装皮鞋为准)没有明显瘢痕、疤痕、胎记等。
15、无各种残疾。
16、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7、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三)体能评测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能评测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士≤9.2秒,女人≤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士≥2.05米,女人≥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士≤4分35秒,女人≤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士≥9次/分钟,女人≥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需全部进行评测。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评测结论为合格。
本通知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官方网站及官方公众号“西藏微年轻人”“平安西藏”等广泛发布,望各位考生周知。
特别提示: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藏招生政治考察和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工作,请各位考生根据本通知安排参加各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切勿上当被骗。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联系方法:肖警官,0891--6311097;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方法:杨老师,0891--6650635。
特此通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班招生体检面试体能评测和政治考察事宜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zsks.edu.xizang.gov.cn/89/132/5025.html